教育部102年中定義之「學校藝術教育」

藝術教育是培養學習者感性與理性和諧發展的教育,過程中促進學習者豐富想像,敏銳知覺與心靈,覺察差異存在及創造差異特質的知識與能力。經由藝術教育實施美感教育,必須強化生活美感的賞析與創造,多元文化藝術「人」、「事」、「物」形式與內涵的賞析,藝術與生活的關係,藝文展演活動的親身參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