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學院:戲劇概論


一、依據:北二區區域教學資源中心夏季學院通識教育課程實施準則。
二、招生對象:
(北二區 13 所學校學士班在學學生。
(秉持資源共享精神,若有多餘名額,開放非北二區學校學士班在學學生修課
(錄取順序依實施準則辦理
三、開課日期:
預定六月底、七月初開課,各班次確實開課時間,請參閱 課程總表
四、開設課程:
開設課程及其授課師資、上課時間、地點與招生名額等項,依各課程實際安排而定,
請參閱 課程總表
五、報名時間:
102/05/06 ( 102/05/17 ()
請參閱 重要時程表
六、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方式,請點選 夏季學院線上系統 進行報名及選課
七、成績及學分採計:
學生修課成績,於課程結束 14 日內,由該課授課教師送至中心學校彙整,並由該課程之
開課學校核發成績報告書,寄交修課學生。
後續成績處理方式,如下列說明:
(北二區學校學生:
成績不論及格與否,皆會由中心學校彙整後,於規定時間內統一送回原肄業學校作成績登錄,各校擬將夏季學院通識課程採認為哪一個通識領域的學分,請詳閱 認抵學分表
(非北二區學校學生:
         所修學分是否計入通識學分、選修學分或畢業學分,依原肄業學校規定辦理,欲報名修課者,請事先自行向原肄業學校洽詢相關事宜後,再進行夏季學院相關報名程序。課程修畢後,修課後之成績,北二區中心學校不會直接替您將成績送回原肄業學校,非北二區學校學生請自行憑開課學校寄發之成績報告書,至原肄業學校註冊組進行成績登錄。 
八、收費說明:
(收費標準:由中心學校統一辦理行政事務管理費收繳。
(無論成績及格與否,除特殊原因外,餘概不退費)
(a) 北二區學校學生每學分 250 元,修課成績及格並檢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者,得申請退費。
(b) 非北二區學校學生每學分 1,150 元。
(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退課者,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課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七成。自實際上課之日起,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課程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該門課程之學生無須自行申請退費)
(辦理退費時,所衍生任何行政程序手續費由學生自行負擔。
九、繳費程序
(報名後暫無須繳交任何費用。本中心完成分發後,將於 102/05/24 公告錄取名單,並以 e-mail 方式通知錄取及繳費。
(接獲錄取通知者,請於 102/06/06 17:00 前,依『繳費說明』作業流程完成繳費。 預定於 102/06/20 公佈正式上課名單,未於期限內繳費者,恕不保留錄取資格,本中心保有遞補學員之權利。
(因錄取者未完成繳費而有之剩餘名額,將由電腦亂數選取遞補者,於開課前通知遞補者繳費修課事宜。
十、獎勵事項:
夏季學院 通識課程 2013 徵文比賽
十一、退費作業:
本學年收取行政事務管理費,除符合退費標準者之外,餘一律不退費。
(若有課程因故未能開班上課,該門課程之學生無須自行申請退費,中心會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退費規定:
      1. 開課前退費

(a) 退費標準:於期限內完成申請手續者,可退回七成學分費 (手續費除外) 逾時不得申請退費。
(b) 申請資格:已繳費,但於課程開課日前,因故欲放棄課程者。
(c) 申請截止期限:
1) 各課程開課日之前一個工作天 (如:開課日為星期一,截止期限為上一週的星期五)
2) 各課程開課日之當日,恕不受理該課程之退費申請。
(如:課程 A10xx 之開課日為 7/17/1 當日不受理A10xx之退費申請,但仍可受理 其他尚未開課課程之退費申請)
(d) 申請所需文件:
1) 退費申請單 (refund.doc)
2) 繳費證明收據 (如:收執聯 / 轉帳交易明細表 / 匯款收據 / 付費證明文件)
(e) 收件時間/方式:
1) 收件時間:星期一至五 08:00~17:00 (國定假日、非上班時間,恕不收件)
2) 收件方式:請將電子檔/掃描檔,email 至 n2center@ntu.edu.tw ,信件名稱請註明 "夏季學院-課程退選申請 (姓名)";或可傳真至 (02) 3366-9594,並註明 "北二區夏季學院收"。

      2. 北二區學校學生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者申請退費
         (a) 退費標準:於期限內完成申請手續者,可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b) 申請資格:北二區學校學生修課成績及格並檢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者。
         (c) 申請期間:
                102/09/23 (一) ~ 102/09/27 (五)
         (d) 申請所需文件:
                1) 退費申請單 (refund.doc)
                2)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3) 繳費證明收據 (如:收執聯 / 轉帳交易明細表 / 匯款收據 / 付費證明文件)
          (e) 收件時間/方式:
                1) 收件時間:星期一至五 08:00~17:00 (國定假日、非上班時間,恕不收件)
                2) 收件方式:請將電子檔/掃瞄檔,email 至 n2certer@ntu.edu.tw,信件名稱請註
                     明 "夏季學院-課程退費申請 (姓名)";或可傳真至 (02) 3366-9594,並註明 "北二
                     區夏季學院收"。  

(退費方式:

(a) 直接匯款至本人郵局帳戶,恕不接受退現、他人郵局帳戶或個人其他銀行帳戶

(b) 領取退費支票 (無本人郵局帳戶者,才適用此方法)
(退費完成通知:
(a) 北二區網站訊息公佈
(b) 請登入『 夏季學院線上系統 』查詢退費狀態
(c) 退費時程,統一為所有課程結束後,約兩個月內核發
(d) 相關問題詢問:(02) 3366-3367 # 594 北二區專案管理人 陳仕茹 n2center@ntu.edu.tw
十二、以上報名須知,若有異動,以本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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