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提升藝術與美感教育方案

拾玖、提升藝術與美感教育方案
一、目標
1.健全藝術與美感教育制度,落實學校藝術與美感教育
2. 獎勵藝術與美感教育研發,充實課程學習內涵。
二、方法
1-1設置藝術與美感教育專責單位。
1-2研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與美感教育師資聘任的彈性制度。
2-1檢視並改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與美感教育的課程內容。
2-2普及與深化各級學校藝術與美感教育之學習內涵。
2-3獎勵學校藝術與美感教育的研發及建立資料庫。
三、具體措施
1-1-1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計畫,於相關司設置「藝術教育科」,綜理藝術教育諮詢會相關事項。
1-1-2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計畫,於相關機關設置學校藝術教育專責單位,綜理中小學藝術教育工作。
1-2-1參酌個人藝術專業成就及相關經驗,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類專業師資的彈性任用制度。
1-2-2研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與美感教育之師資薪給(含基本授課鐘點)的彈性制度。
1-2-3持續推動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以共聘或巡迴輔導方式,增置偏遠及小型國民中小學藝術類專業教師。
1-2-4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類藝術才能班外聘師資鐘點費的支給要點及相關補助辦法。
1-2-5研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級藝術類專任教師基本授課時數,比照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基本原則訂定。
2-1-1檢視國民中小學藝術與美感教育課程內容,並訂定獎勵制度鼓勵研發具生活化與本土化的多元課程。
2-1-2補助專業藝術團體駐校輔助教學,充實國民中小學教學資源並活化課程內容。
2-2-1研擬國民中小學藝術與美感教育素養指標,作為課程設計參考,以提供教師與學習者教學與學習成效之自我檢核。
2-2-2深化國民小學低年級「生活課程」內有關藝術與人文素養的學習內涵,奠定專業藝術發展的基礎。
2-2-3強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階段各類專業藝術才能班課程學習內涵。
2-2-4大專校院強化通識教育課程藝術與美感教育之學習內涵。
2-3-1補助大專校院進行藝術與美感教育相關研究,以作為藝術與美感教育改革之參考。
2-3-2為提供政策研擬及評估參考,將針對各教育階段藝術與美感教育學生學習成效、師資及教材進行調查,並建立資料庫。
2-3-3針對所建置的資料庫作相關研究,蒐集國內外有關資訊與數據,進行長期趨勢剖析與國際間比較論述,以作為政策推動的參考。
2-3-4建置藝術與美感教育中有關學生學習成效、師資及教材之長期調查資料庫。

        引自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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