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98年「陽光臺灣-攜手相廉」大專校院廉政話劇創意競賽


活動宗旨
為推廣校園廉政觀念及反貪意識,舉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廉政話劇創意競賽,希望經由活潑生動的話劇表演、劇情創作與演出競賽過程,培養表演人才及發揮創意;同時藉由融合表現自我、崇尚藝術文化的風氣,將廉潔觀念推廣至校園,以達到寓教於樂,進而提升全民廉政的觀念,共創陽光廉能政府。

活動內容
參加對象: 全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團體(不限班級、系所、話劇社團)組隊參加,每隊成員人數最低5人,最高以10人為上限。比賽內容:1.以反貪倡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宣導為相關主題,自行訂定話劇標題、撰寫劇本或繪製相關腳本;劇本無制式格式。2.每隊表演時間以10分鐘為限。另進場準備時間為3分鐘,出場時間為2分鐘。演員至少5人,至多10人,角色不限。

時間地點
活動時間:2009/06/09 00:00~2009/06/19 17:00

活動地點:
地  址:台北縣板橋市大觀路一段59號
交通資訊:http://www.ntua.edu.tw/traffic/traffic.aspx

活動期程:      
一、截稿日期:即日起至98年6月19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     
二、初選入圍公布日期:98年6月22日。     
三、決賽日期:98年7月20日至98年7月21日共2天。     
四、成績公佈:98年7月28日。           
獎勵方式:     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及獎狀乙楨(共頒1隊)     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及獎狀乙楨(共頒2隊)     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及獎狀乙楨(共頒3隊)     
佳 作: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狀乙楨 (共頒4隊)     
若參賽團隊未達30隊,得以減少入選名次;比賽表現未達獲獎標準之獎項得以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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